我和我父亲去A物业中介公司看中一个楼盘,当时我们看中一个二手房子(海荣新园X栋顶层),22万。于是提出去看一看,A中介公司拿出一张看楼的协议(应该是协议吧,记不甚清楚了。)就是上面写着带我们去看楼,如果交易成功后给百分之几的手续费那种。当时也没想会交易,就没有签给百分之几,只签了名字和电话。看的时候觉得价钱偏高,当时没有表明态度。后来,过了半个月后,我们又到了那边,这次我们找到海荣新园的物业管理处的一个熟人(女,管理处主任),她也介绍我们买这套房子,后来在她的努力下,也是以22万(18万房子,4万装修)成交了,全部手续由她一手经办。她说不受我们中介费,请她吃饭行了,我们也就没想什么。现在,A物业中介公司找上门来,说已起诉法院,要我们给他们中介费。由于当时我们没有签百分之几,按最高费率算。加上买的时候和原房主协定中有这么一条:“卖方并未委托任何中介卖房,所有中介纠纷由买方负责”。A中介公司要我们承担的中介费用一共超过八千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