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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有位老人在超市买了东西,自己找了超市用于拉货的板车,结账之后往回家的路上走,出了超市,进入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场很陡的坡道上摔跤,事后其家属跑去超市要求超市负责,我想问一下,这该是超市的责任吗?如果不是,这究竟该谁负责?

合同纠纷
2020-06-05 20:25:2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即使停车场贴有免责申明,但只要收了费,就必须承担车辆保管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停放车辆出现了损害结果,停车场必须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但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的免责内容无效。
  • 如果是免费停车,停车场仅在其对保管车辆的毁损、灭失存 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是商场、饭店等消费性场所提供的“免费停车”,应是商家提供给顾客的一项配套服务,是有偿商业行为, 在该情形下停车场不能定义为免费停车场,对停放车辆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非消费性场所的免费停车场,停车场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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