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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17日早上因公事出门忘记拔电热水棒的接头而导致承租房内失火,后房内所有个人物品全部烧毁,另导致窗台外楼上三台空调损坏,后经本人,出租人,楼上住户协商:本人同意赔偿三台空调全部费用及承租房的重修费用;但对楼上住户要求对失火后楼板检测提供检测依据不同意.因为当时房内只是一些日常用品,无耐烧材料,所产生温度不会对楼板产生质量损坏.且检测费用太高,本人已无力承担.至此,出租方以未提供检测报告为由扣压本人身份证.

公司企业
2004-05-29 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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