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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欠钱不还,在外地,我原告在深圳,可以在深圳起诉他吗?据说原告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起诉,但是要去公安局证明,问题是我刚好满一年,但是之前在宝安区住几个月后又搬南山区,后又搬回宝安区了,我应该去那个区起诉?

婚姻家庭
2020-05-14 06:31: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为你维权的,可以起诉
  •   通过起诉追债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个需要原告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法律关系,如借条或者欠条、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出库单、送货单、短信微信内容、电话录音等。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姓名(身份证上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和电话等基本信息。最好能够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否则送达不了,法院会让你撤诉或者驳回。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请求的事项一定要明确,如请求被告归还原告的本金多少元,或借款多少元,或者货款多少元,或劳务费多少元,或者工程款多少元。事实与理由可以简要的叙述清楚事实即可。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类型事项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且属于起诉法院的管辖。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原告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要准备什么   起诉状应当按照被告人数加一的原则准备,如果有两个被告,就需要准备四份起诉状,交给法院三份,自己保留一份,相应的证据也是一样的。   案件立案审理   一般情况下,材料准备的充分,到立案庭就能立案。特殊情况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1、债务追讨起诉还是有用的,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2、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对于欠钱不还要向法院起诉的事情,要搜集真实的证据材料,比如当时借款发生时债务人亲笔写的借款借据、还款协议、银行转账的回单等,如果借款方对所出示的证据无异议,原告的胜诉就没有什么问题。对于情节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经济纠纷案,可以不用聘请律师了。
  • 你好,你可以在你这边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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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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