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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于2004年5月22日去世,处理完爷爷的后事后我们家庭中对房产的归属问题出现了一些纠纷,我们不知该如何解决,希望你们能将有关的问题解答一下,以下是这次纠纷的详细情况。1997年10月以前,我父亲辛**有房屋三间,在这里将这三间房屋记为房屋A;辛**的弟弟即我二叔辛a有房屋三间,记为房屋B;我村辛b有房屋三间记为房屋C;我在北京已经去世的三爷爷有房屋两间,记为房屋D,我三爷爷在北京的儿子已写信将房屋D的所有权转归我爷爷,由我爷爷全权处理(有书信为证),即房屋的所有权归我爷爷,当时由我爷爷居住;其中房屋C由村委有关人员说合将其卖予辛a,但是并没有办理正式手续。由于我家人口较多,房屋A太小,于是我家于1997年将房屋A(三间)与辛a将房屋C、D(C、D相邻)共五间相互交换(有换房协议书,有本村村委有关人员为证)。由于当时辛a买房屋C时并没有正式手续,辛**为了避免以后麻烦,于换房后几天内到乡政府办理了房屋C的《买房宅基地呈批表》,并上交了有关的税项(有《农村居民买房宅基地呈批表》,烟台市契税收据)。换房后,房屋A进行了房产变更手续,将房屋产权业主变更为辛a,原辛a的房屋B由我爷爷居住,实际上相当于将房屋B与房屋D相互交换,但是没有正式手续,A、B房屋的房产证现在在我二婶(鲍**)手中。换房后并没有多长时间,辛a便因患癌症去世,而鲍**也带着两个女儿改嫁到我村辛c家中(当时大女儿上初中,小女儿5、6岁左右),但是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辛c的妻子(云南人)在8、9年前便已离家出走,辛c也并未与其办理离婚手续,到今年辛c与鲍**两人已在一起同居5、6年之久。我爷爷、奶奶身体不好,所以两人分别于2004年5月22日和2004年1月31日去世,由于房屋A、B的房产证在鲍**手中,在我爷爷5月23日发丧当晚,鲍**开始大闹,要我母亲交出房屋B的钥匙。在我奶奶去世以后我爷爷一直由我母亲照料,我四个姑姑也尽了部分赡养义务,鲍**当时已经改嫁,她并没有对我爷爷尽一点赡养义务;并且在辛a在世时家庭情况很差,没有稳定的收入,每年给我爷爷的养老金都没有交纳,并且一日三餐都基本上是在我爷爷家,辛a患癌症期间大部分费用(两千多元)都是我爷爷承担,我爷爷、奶奶去世时的费用都是由我家承担。

经济相关
2004-05-27 14:53:0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这位朋友您好:先回答鲍美娥与辛守考的关系问题,这两个人在法律上没有登记为夫妻关系,所以法律上不能认定夫妻关系的存在。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看,在换房屋以前,辛守杰对房屋A,辛守伦对房屋B、C拥有所有权。而你爷爷对房屋D拥有所有权。1997年,辛守杰用房屋A换取了辛守伦的房屋C、D。房屋B一直由你爷爷居住到去世。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如果是这样的话,按您说的属于房屋B和房屋D做了交换,但是没有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话,法律不承认行为为有效行为。这样最后的房屋所有权问题就是这样的:伦对房屋A和B拥有所有权,杰对房屋C拥有所有权,您爷爷对房屋D拥有所有权。伦去世后房屋A和B由你爷爷和奶奶以及伦的妻子和和二个女儿来继承。您爷爷和奶奶去世后,房屋D加上他们继承的伦的部分,由杰来继承。这里还要考虑二个问题就是:1、在伦的继承上。基于您爷爷奶奶,在伦去世后去世的,所以杰在这里有个转继承的问题。2、基于伦在你爷爷和奶奶之前去世的,伦的子女还有个代位继承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欢迎垂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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