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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四年了,没有领结婚证,今年刚生了小孩,小孩刚51天,吃母乳,他对我两母女不理不问的,但是男方一直不给生活费。还把全部联系方式拉黑,我自己带孩子没有经济能力收入。可以问他要抚养费吗?他不给,可以告他吗?

婚姻家庭
2020-05-02 15:40:40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虽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但是双方同居所生的子女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对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您可以直接到对方户口地法院起诉争取孩子扶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本律师,以便了解情况进行分析后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您好!是可以这样的,你是可以联系对方,可以起诉主张,可以处理的。
  • 可以小孩的名义和你是监护人的名义,向小孩的爸爸要求支付抚养费!
  • 可以,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
  • 你好,可以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一方支付抚养费。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 你好,是可以起诉主张抚养费的
  • 你好,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建议让律师介入,利用法律手段为您取回您子女的抚养权,然后根据情况要求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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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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