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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工人干活第一天干了两三个小时临时工,突然晕倒,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不该付责任。

劳动纠纷
2023-01-29 21:13: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工地需要负责人,可以找我代理这个案子
  • 如果是劳动关系,则可能会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亡后享受工亡待遇。
  • 上班时间晕倒,并且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以及保险公司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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