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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边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租的房子还未到期,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并未说不可以养宠物,房东也没有附加条件说不可以养宠物,但是半个月前,房东找到我说我养了宠物,要我要么送走宠物要么重新租房子,我选择了后者,协商后,房东要求我在找到新的房子之后跟她打完招呼之后15天以后才可以搬走,我昨天跟她说找好房子了,最迟十五天后就搬走了,她也没有异议,但是现在她又要求我住到房租缴纳的日期,并且说不退给我房租和押金,如果我搬走的话属于我违约吗?如果不是房东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呢?

合同纠纷
2020-04-29 17:41: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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