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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款一案,至今为止欠款2034.94元。经多次协商仍不还款,逃避追偿已涉嫌合同骗贷,本案于2020年5月3日上午十点移交法院批量起诉,起诉金额30000元(含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办案费、利息费、律师费等)加上欠款金额共计:32034.94元,相关法律见《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及《刑法》一百九十三条、二百二十四条。被告不按时出庭,将缺席判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届时当地派出所会进入调查。执行前会通知父母配偶子女和其他朋友恶意欠款一案,至今为止欠款2034.94元。经多次协商仍不还款,逃避追偿已涉嫌合同骗贷,本案于2020年5月3日上午十点移交法院批量起诉,起诉金额30000元(含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办案费、利息费、律师费等)加上欠款金额共计:32034.94元,相关法律见《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及《刑法》一百九十三条、二百二十四条。被告不按时出庭,将缺席判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届时当地派出所会进入调查。执行前会通知父母配偶子女和其他朋友

债权债务
2020-05-15 16:43: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有欠款就尽快偿还就是了。
  •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 1、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年利率24%。
    2、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以按原约定利率要求支付逾期利息。
    3、民间借贷超过约定还款时间,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率,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按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最高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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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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