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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10月,政府老危房改造建设期间,我把房子卖给亲戚,签订合同并付了一半的款,另一半交房后付款。08年7月,因改造的房子被冻结,过不了户,亲戚发微信要求我委托他把房卖给第三人,于是我委托了,并且亲戚让第三人打给我5万元(后来作为亲戚给我的房款)。09年3月,我交房给亲戚,亲戚也把余下的款项给了我,但过后因政府老小区改造重建还冻结着。现在突然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关于第三人),亲戚与第三人没达成买卖,产生纠纷,要求赔偿违约金。(这之前我也让亲戚写了卖房的情况说明,并且说明中亲戚说一切法律后果不由我承担)。我想请教大律师,我该怎么办?我承担说明责任。

合同纠纷
2020-04-30 10:41: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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