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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领到失业保险金吗

劳动纠纷
2020-04-29 22:23: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你好,详细说明情况后更有利于向你解答
    追问:本人现在在中山买了社保,但是之前在东莞买的,没有转到中山,在中山辞工了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解答:你好,建议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看是否符合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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