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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广西地区的,离婚后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吗,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说离婚后不能办理,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还有,男方当时是由另一地区迁移到另一地区的,迁入地址户口是挂扣的,没有实际地址,导致女方嫁入也跟随着男方地址,目前查看到双方的计生信息是空白的,这个问题又该怎么解决,谢谢帮忙解答下

民事相关
2023-01-29 22:45:0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可以联系民政局,是可以具体处理的。
  • 公民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孩子出生证明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咨询能否办理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