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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男方说赌博欠债卖房的,卖完房子钱协商好分割的了,那离婚协议书写了,也办离婚证了,还要不要再公证下的,后续会不会还有财产上的纠纷。我是怕他不是赌博,只是骗我说赌博,然后办消费贷借给他哥嫂还债的,万一他那边消费贷要是没处理好,会影响到我吗?我们都离婚了,财产也划分好了的,银行会不会到时候来找我还钱的。毕竟如果证实是赌债,那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真如我想的那样,不是赌债,我会守到牵累吗?然后就是办完离婚证第二天就借钱给他,让他写借条给我,借条上写对方因赌博欠银行消费贷,会不会以后拿不到啊,毕竟刚离婚就借钱出去的,借条有,支付宝转账记录也有留的,就这两样够了吧

民事相关
2020-07-16 18:38: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从表面上看,你老公的行为不属于贷款诈骗,其诈骗的故意是无法确认的。
    至于银行是否会找他还钱,要看贷款是否到期,如果到期会找他的。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此复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按民间借贷处理,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样的争论,在法院审理中会考虑以下方面确定:
    (一)是否实际发生了借款的事实,如仅书写了借条而无实际借款行为,则借款关系不存在。此种情况常发生在夫妻间玩笑时所写,此种借条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婚内借款。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与支配,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对于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婚内借款,借款人需要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三)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婚内借款。因借款来源系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形下,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在离婚时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50%。
    (四)婚内的借款属于贷款人婚前个人财产。因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借款人应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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