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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父母离婚多年,我跟母亲,今天姑姑给我打电话说爸爸重病要我照顾,他们离婚的时候他给他了大部分财产,他说和我断绝关系,而且经常打母亲我才劝离婚的,他特别恨我,当年最后一次见面还拿板砖砍我最后警察护送回家的,我现在能不去见他吗?

民事相关
2020-04-30 09:33:5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您好,赡养是每个子女的义务。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父母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子女支付赡养费的
  • 如果父亲对你有严重犯罪行为的,可以免除你的赡养义务
  • 您好!你是可以联系对方协商处理的,可以这样的。
  • 建议您去见下您的父亲毕竟您是他的儿子
  • 您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包括已经和您母亲离婚的父亲
  • 您好:您的情况按理说该去见他照顾她,是责任也是义务,毕竟血浓于水;按情分说不见也好,见了他以往的种种情形就会浮现、不但没有没有爱、恐怕只有恨和恐惧了!这事还得自己决定!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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