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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状交法院己20多天至今没有了收到法院任何消息,为什么?

民事相关
2020-07-26 17:32:3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到法院立案庭查询的。可以委托律师办理离婚案件的。
  • 您好!您是可以联系对方,可以协商处理的。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要确定财产的属性,属于个人财产的属于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分割时一般原则是平分,也可以双方协商给其中一方多分,如果协商处理不了则通过诉讼由法院栽定。

      个人财财包括以下方面: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伤害赔偿;
      3、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向个人的;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
  • 离婚主要就是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原告主张双方并没有共同财产,当然要对其主张提出证据予以说明,这就是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诉讼中当然在涉及。如你主张房子是你个人财产,你就需要证据来证明。
    至于是否提交财产清单,为了减少因财产状况不明造成的诉累,制作财产清单十分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特征和数量。
    2.原物购买时的价格,如存在购买物品的发票,应一并提交给法院。
    3.财务购买日期、接受他人赠与的物品的日期、继承财产的日期。在财产分割中,取得财产的日期对于确定其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起关键作用。
    4.财产来源,即这些财产是怎样取得的。
    5.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要写明坐落地,物品要写明存放处,存款要写明账号、存于何处。
    6.物品现在的使用人。
  •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有关离婚纠纷问题。2、女方起诉离婚,并且在起诉状上面说明不要孩子,但现在反悔要孩子。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4、所以如果女方反悔要孩子,必须要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5、现在已经开庭了,那么说明已经过了举证期限,一般是不能变更起诉状的诉讼请求。
  • 可以和法院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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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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