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向别人借了二万元钱,这个借给我钱的人我不认识,通过我朋友代借,借条是我写的,后来我朋友要用钱向我讨回她代我借的钱,我还给她了,可借条还在借给我钱的人手里,还没拿回来,请问我与我朋友要怎么写,那张借条与我无关,要我朋友还

债权债务
2020-05-13 15:30: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找对方给你写一个欠条,如果对方一直不还的话,是可以起诉要去对方还钱的。
  •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借条的效力是比欠条要高,所以,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最好写借条,那么如何写借条才能更好的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呢?   1、借条上的信息要完备,减少修改的可能,明确双方的借贷关系。   2、如果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借出,要完整保存转账记录,在借条中也表述清楚。   3、借款人落款处最好捺指印,增加借款人的唯一性。   4、借条在用词上,要尽量避免出现“可能”、“大概”、“估计”等用语,要使用明确的词语。   5、借条一定要双方各执一份,避免一方丢失或者随意修改。
  • 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途径追讨债务:
    建议直接向借款人追讨,如果其拒不归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将不归还或者推拖还款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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