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期间公司有发基本工资,现在生育津贴返回到公司,生育津贴高出了公司发给我的工资,多出来的钱公司有没有义务发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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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先申请
劳动仲裁解决,可来电详询,为你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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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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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生育期间的工资是高于生育津贴的。
生育津贴的月度标准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来核定的,也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那么生育津贴的月标准就是多少。
这就有两个问题,一是很多公司社保缴费基数不是按照全额工资基数缴交的,缴费基数里通常是不包含福利、奖金等金额的,甚至有的公司只按最低缴费基数缴交社保,二是社保缴费工资是基于上一年度的工资进行当年度工资核算的,很多公司每年都有调薪,今年工资自然高于往年。
所以,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低于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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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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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