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打扰您了,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一群团组织(属事业单位)经选举任坐会副理事长已达8年之久,但不是国家正式职工干部,期间未签合同,也未交社会养老金和医保。第二届未满期,现要我退出岗位介绍到另一群团组织工作。请问:1、选举任届可视为合同吗?2、可享受哪些政策性补助,可要求补交社会统筹养老金和医保吗?3、可要求离岗一次性经济补偿和辞退赔偿吗?4、养老保险、医保、一次性补偿和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民事相关
2004-05-22 19: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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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