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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凌晨我的爸爸因工作与我妈妈发生争吵,我去劝架时我母亲正被我父亲按在地上,并实施暴力,我母亲一直在哭,我父亲一直用脏话侮辱我母亲,怀疑我母亲有外遇,但我母亲坚决说没有我父亲还一直说,然后我父亲到厨房拿了一把刀说要砍死我母亲,我母亲把厨房门一关但我父亲拿刀把厨房门玻璃砍碎了,把自己手伤了,也把我母亲腿上留下伤口,血满房都是。我是高一学生,目前在第二学期上半阶段,我父亲还要求我天亮以后和他去另外一个地方开饭店,说要把我学籍消了重新上,但是我觉得他这样做是要毁我一生,我不想跟他走,就算我爸爸妈妈离婚我也不想跟我父亲,我想跟我母亲,但现在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民事相关
2020-05-29 22:47:2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民政部门设立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起诉离婚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 若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就要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法院仍会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诉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关于离婚时受害方能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或是在财产分割上多分一些财产这一问题,具体解答如下:
      家庭暴力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情形之一,施暴方为过错方,受害方为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对方有过错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涉及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况,《婚姻法》第47条有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