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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要求我与劳务派遣公司鉴合同而我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九级,一年后转为正事员工,工作十五年,现在用工单位经济裁员解除合同,要求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赔偿一次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拒绝了,说我己经过失效期拒绝赔偿,而且发生工伤期间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给我交工伤保险,申请法院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劳动纠纷
2020-05-13 17:01: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劳动纠纷仲裁前置,直接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单位是有一定权利辞退员工的,但是会给予适当补偿,也会有相应的补偿办法,公司还有其他未缴纳五险、未经你同意变更岗位或者不提供工作条件的情况呢?如果有,你可以获得更多赔偿。具体情况你可以进入我的主页与我详细沟通,电话咨询是免费的,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权益。
  • 您好,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
  • 员工需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不会出现过时效的说法。
  • 社保相关的问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社保局反映,若有其他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劳动总裁的。
  • 工伤的赔偿时效确实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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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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