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停业三个月,二月份疫情,3.1号到5.1号装修,商场给出回应补偿三个月,包括疫情期间一个月,我在商场租用的房子到3.15号到期,商场不愿意把补助的疫情期间一个月的时间给我了,说的是商场补给的时间是之后营业的人,我的房子已经到期了,但是我二月份加上三月份有45天没有营业,这种情况合理吗,补给的时间应该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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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
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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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