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的母亲跟郭某骗钱说做生意投资,(后法律定性为诈骗,我妈现在监狱)郭某用他老婆的账户转了7万元到我的卡上(这个卡当时是我妈使用),同年,事情败露后,我为了帮我妈不被郭某告到法庭,给郭某打了一个欠条(大概内容是我跟郭某借了7万元,承诺3年分次还清),今天我才想起,当年我妈的案件开庭,判决了我妈的涉案金额里有郭某这7万(判决书上面是郭某老婆的名字),那是不是我的欠条就无效了,今年2020年,他突然来我家要债,我迫于压力给他了两万块钱,微信转账给他的,那是不是我可以通过法律追回这两万?因为他的欠条写我欠他7万是没有实质转账交易的,当初有实质交易的是郭某老婆的卡,而且他老婆的这比交易已经判了诈骗我妈现在也在伏法,想问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处理,而且对方郭某我没有他的身份证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