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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私家老板打工,年前七月份开始上的班,我上了一个月感觉这个工作不适合我干,因为我打算怀孕要孩子,他们这个工作对我身体不好,于是我提出了离职,他们说等什么时候找到人了再让我走,没办法我就在他们那里干了一个月又一个月,因为他们还压着我一个月工资,可他们这就是找不到人,直到干到去年年底他们也没找到人,我问他们什么时候让我走?他们说过了年让我再给他们干一个月就算找着人找不到人都放我走,我也是没办法就答应了他们,过了年我回老家了,因疫情原因我也没能来上班,在老家我怀孕了,我给他们说我怀孕了不能再去他们那干活了,我微信给他们要工资他们不回话,电话也不接。没办法我就来到了北京找他们要工资,可他们态度恶劣,说话难听,他们不给我工资我该怎么办?当时没有签合同,他欠我的工资他也没有给我打欠条。

合同纠纷
2020-04-29 05:54:4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单位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主张您的权益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上班不到一个月没有签合同的,劳动者如果直接走人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申请劳动仲裁,依法要求其支付劳动报酬。
    追问:你好,申请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解答:劳动仲裁需要立案、开庭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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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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