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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家公司的法人,是否可以在另一家公司担任董事

合同纠纷
2020-09-23 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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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公司的法人,可以在另一家公司担任董事
  • 法定代表人 不可以由副总担任,公司法有明确规定规定,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有几点需要说明,一是公司法中说的经理是指总经理;二是公司法中说的执行董事与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设置的执行董事,并非同一概念,公司法中的执行董事是指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不设董事会时,才会设置的执行董事一职,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三是如果董事长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话,这个人可以以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身份担任法定代表人。)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 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担任法人代表:(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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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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