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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有一官司,判决已经3年多,由于被执行人与担保人故意转移财产,一直没有执行到位,去年我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要求和解,后在法院调解后,被执行人只愿付一半,其余部分要担保人付,由于我急用钱,同意和解,但在和解约定期过后二个月,被执行人才付款,由于他的违约,造成了我的损失,现我要求和解无效,重新申请法院执行全部判决,可以吗?

债权债务
2020-05-28 14:10: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视情况而定,我需要看看你的判决书和执行和解协议。
  • 被担保人违约前,担保人反悔,需要负何法律责任?1、被担保人违约前、违约后,担保人都无权反悔。2、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合同,合同一经签订,担保人即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不得反悔。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被担保人的行为是否违约,对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担保人担保责任的承担没有影响。《担保法》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 而因为违约给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的相关内容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不难看出,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乙方违约的,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补救或者赔偿损失。继续履行是守约方维护自身权益的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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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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