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七十岁老人骑电动车带四岁孙子在路上被撞,一死一伤。四岁孙子死亡。老人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一个月,花费四十多万。责任书肇事方全责。肇事方现在被关押,是个二十岁的小伙子。调解无果。老人现在已经出院,神志清醒。想咨询一下,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如何起诉对受害者方更有利?

交通事故
2020-05-10 13:32:4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另外在刑事部分进行调解。
  • 骑电动车正常行驶,被突然横穿马路的行人撞倒,骑车人受伤,首先应该报警,待事故认定出来之后,按责任划分。
    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5、从我国司法目的和国情出发,法律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交通事故地方规范。
    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 骑电瓶车闯红灯被撞,应该如何划分责任具体如下:
    电动车闯红灯属严重违章负主要责任,机动车负次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赔偿最重要的依据就是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过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各方可以明确事故责任的大小,而事故责任是赔偿责任的依据。由事故责任确定的赔偿责任依照《交通安全法》76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6条处理相关赔偿事宜。被保险机动车辆的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需积极配合对保险事故的理赔工作,如果受害人对保险理赔不满意的,可以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赔偿。
  • 先看保险的金额,如果费用较高,可以通过保险解决。具体情况最后当面咨询我们律师
  • 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