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打扰您好,我需要您的帮助,详细情况如下,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回复,谢谢。我是武汉市人,今年26岁,六年前,我结识我的男友,与他相识之时,他正在与办离婚手续,后来也离婚了,他光一个人离开那个家,房子等物品全部留给了他前妻,并且给了她6万元。我们正式在一起,但由于我当时年龄还小,也还在实习,暂没有结婚,后来我毕业后,我们一起到外地工作一起创业。男友的情况比较特殊,他大我十四岁,因为父母下乡的原因,他的户口一直没有报上,他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社会阅历非常丰富,我不顾家庭的反对与他在一起。两人一起渡过了最艰难的日子,最后,他不顾我的劝阻,与上海的几个朋友一起合作一个项目,最后因此而吃了官司,被判七年,正在服刑。由于在做项目的时候,我与他闹别扭,我离开了他,他入狱时,我不在武汉。后来,得知此事后,我前往安徽探监,他把我们一起在武汉市买的一套房价35万的房子的购房合同和钥匙等交给我,说对不起我,希望这些能够给我一些补偿。从内心里,我不想要这套房,因为等他出来,也是急需钱的,我不想让他一无所有。我只想帮他保管这套房,也想出租,这些租金存起来,待他出来时,我想交给他,也好让他好过些。可在我回过那个家才知道,他的前妻去过物业,说那房子应该是她的,还要求物业把门打开,物业没有答应。我感觉很痛心。到现在已经快两年了,我每月给他寄食品等邮包,也与他保持着书信来信,他说,他前妻只在他入狱初去看过他一次,就谈要房子,他没答应,她就再也没去过也没书信。他怕他前妻会以儿子的名义(现10岁)无理取闹要那套房,要求我更成我的名字,或租或卖,让我决定。那套房是1999年买的,到现在还未办理房产证,最初购买时是我的名字,但后来我为了办理他的户口,又将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更为他的,现在的正式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为了避免一些麻烦,我想先将房子的房产证办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