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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是一个地方的人 之前做网络公司的老板 公司不做了 我和他一直还有合作 我这边谈单子 他负责推广 37开 微信有聊天记录 也有他营业执照 现在来其他的网络公司上班了 他那边知道了 就知道我这边不会再给他们合作了 本该21号结算工资的 这都24了还没发 微信骂人还拉黑 电话也拉黑我了 我这该怎么解决 用其他人手机发信息打电话骂他犯法吗?

损害赔偿
2020-04-28 00:01: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大丰律师刘兴红。
  •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 《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是可以的,但是跨月就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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