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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办理有2种方式: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
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二)或者以单位方式参保。而是外地户口,只能通过单位方式购买社保。
如果说办理社保,最好通过单位交纳方式比较好一点,因为单位会为我们承担很大一部分费用,进而减轻自己的交费压力。
而且单位方式可以参保5险1金,而个人方式只能参保养老,医疗保险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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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如何办理补贴?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
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
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对象
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并按时接续养老保险、缴纳了本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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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断需要补缴建议及时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相关的手续。
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纳年限要重计算。此外,医疗保险一般可以中断3次,否则也要重累计缴纳年限。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女交够20年、男交够2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同样,养老保险得交够15年,退休了才能享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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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暂不作调整
包括以下对象: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户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调整情况
1、取消审批时间限制
原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规定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达到符合“4050”年龄条件的审核时限为2007年底。
新政策取消了年龄审核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对象随时达到“4050”年龄条件,随时可以申请享受补贴政策。
2、延长补贴享受期限
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政策对补贴享受期限进行延长:一是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这一条是由于金融危机而临时增加的一个优惠政策。举例,如2009年6月到期的,享受时间就延长到2010年6月。二是从国发〔2008〕5号文件发文之日(即2008年2月3日)起,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从2009年起延长至退休。这里有两成意思:一是2008年2月3日以前到期的,即使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也不再享受补贴;二是即2008年2月3日以后到期的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时间是从2009年起开始补贴,举个例,比如有个人是是08年6月到期且符合条件的,08年余下的月份我们是不补的,而是从09年起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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