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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可以买卖吗?2017年因家里人口多,地方小,达到分户条件。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因为要占用其他人的土地,最后向集体土地承办人交了钱,但是他收到钱没有给村上交,村里不认新的宅基地,能讨回交的钱吗?

房产纠纷
2020-08-02 00:29: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必须通过正规程序审批
  •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当事人如果想申请宅基地,应该先办理分户手续。
  •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民集体成员申请建设宅基地的步骤如下: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具有本村户口;二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规定标准的宅基地;三是申请用于建设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和集镇规划。在具备以上建房条件的前提下,由申请人本人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用地申请,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公示无异议,报乡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房屋建成后,土地登记申请人持相关权属材料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查合格,颁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 农村土地不允许买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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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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