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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给我加工的产品,加工好后存放了11个月,不来提货,我已通知客户了,他说不要了,我可以自行处理货物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0-04-23 13:19: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最好让客户出具一份不要货的书面声明再处理。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可以按合同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可以。
    追问:电话录音可以吗?有明确说明让我自己处理。
    解答:只有录音证据证明力比较弱,到时不承认,还得做鉴定。
  • 可以,依据你们的加工合同
    追问:物权法里有没有这种情款的规定呢?
  • 情况与其他当事人有所区别,有空闲时间可以当面商议證据是否齐全,可以带上所有證据约律师详聊
    追问:这批货的材料是他的、我们只是加工。证据有提货通知书给他,和电话录音
  • 你好最好把合同拿过来看看
    追问:房律师你好。没有合同约定这种情况,不知道这个情况物权法里有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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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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