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1.我以有限合伙人入伙了一家合伙企业(B公司),该企业实为A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 2. A公司2018年2月成立(认缴)。 3. B合伙公司2018年5月成立,并投资A股份制公司;A公司另有两个自然人股东 4.我于2018年6月入职A公司,并同时入伙B公司(全额实缴) 5.2020年3月初我从A公司离职,公司老板在4月提出我在B公司的股份转让给另一位合伙人,同时给我按截止2019年底A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出资额/注册资金)进行利润分配,本金+利润分红一起由股权接收合伙人私人给我 6. 我知道A公司截止2019年底的未分配利润数额,但对2020年1月-4月的未分配利润不详 以下几个问题向贵律咨询: 1. A公司至今未对B公司分红,B公司帐面亏损(管理费用)没有盈利。按A司老板说的,我是在B公司入伙,而不是在B公司投资,应按B司的帐面亏损进行承担而不给我分配A公司利润,我想知道是否如此? 2. 如果是应该分红,是截止2019年底的未分配利润?还是我离职月份(2月)?还是股权转让月份(4月)?我觉得是股权转让月份,对吗? 3. A公司因为生产防疫物资,1-4月受疫情的影响是正向的,也就是是盈利的,因为我是在B公司入伙,是通过B公司向A公司投资,我是否可以要求获取A公司1-4月的财务数据? 4. 我是按认缴额全额实缴的,据我所知,A公司的两个自然人股东及B公司的其他合伙人并不是足额实缴,甚至差额很大,我是否可要求分红按实缴比例而不是认缴比例? 5.我肯定是要退出B公司的。但是如果到了翻脸的地步我可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问题比较多,感谢您耐心翻阅,期待您的解答。 致谢!

公司企业
2020-04-23 11:17:1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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