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于2002年登记结婚,婚后有一小孩,至今3岁半.但我们是在没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经父母介绍办理的结婚.婚后我们一直分居两地.其间,我结识了我现在的女朋友.而且我们彼此间相互着深爱对方,基于我和妻子没有感情基础,我很希望和我现在的女朋友生活在一起.我妻子也知道我们一直没有感情,只不过是名义上的夫妻.但她一直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我于1年半前向她提出离婚(我当时提出离婚时,我没有结识我现在的女朋友,也没有任何相好的),自我提出离婚这1年半以来,我们曾多次交涉,我本想协议离婚,所以,这其间,我前前后后共分几次支付了将近24万给对方,但对方一直不肯签字离婚.而且,这24万我也没有要对方的收据.现在对方提出再给10万就和我签字离婚,我生怕她有反悔,所以我现在坚决不再支付对方任何费用,我想用法律的途径去解决.我想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我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法院是否会判我赔偿女方的青春损失费用?如果是,按我这种情况,费用会是多少?我们直属地是:广东湛江市廉江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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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不会赔偿对方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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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则判离"中的所谓证据,是什么样的证据?我们分居多年,没有夫妻之实和没有任何话说,而且她曾多次收了我的钱没有签字离婚,这算不算证据?如不算,我应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据才有效呢?望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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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如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则判离。
法院是否会判我赔偿女方的青春损失费用?
不可能。但如存在其他过错,如目前与其他异性同居,则你存在过错,可能存在精神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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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律师会帮助你们筛选有关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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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