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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当时是为了快点离婚,协议书上写的净身出户还要给孩子抚养费,现在感觉不合适怎么办,可以不给嘛

民事相关
2020-05-07 16:20: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就是有效,您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如果不给,对方有权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抚养费。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您好,离婚协议是具有效力的,孩子的抚养费是需要支付的,若您拒绝支付的话对方可能会起诉您
  • 是协议离婚么?如果明显不公平,可以考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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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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