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在所租的地下室被盗。 我于5月14日下午6:30左右从公司回到住处,将手提兜放到床上,到晚上8:30左右准备休息写日记时,发现手提兜不见了,其中有我的身份证,现金,存折及个人重要资料。 该房主口头答应过我不会丢东西,而且有我房的钥匙,也在这个地下室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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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如果你能证明房主有过程,你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怎么来证明你的东西是在屋里丢的,而不是在外面丢的哪,如果这个问题你都弄不清,那就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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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