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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王庄村有10亩果园,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承包给村民李三,李三于2003年10月23日与村委会签订了10年期限的果园土地承包合同。2006年8月胡成担任村委会主任后,又与村民王友签订果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将这10亩果园以较高的价格承包给了王友,期限10年。王友在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即要求李三将果园交由他经营。李三以他与村上订立合同在先为由拒绝将果园交由王友经营;而王友以他与村委会订立的合同是新合同,他给村里上交的承包费高,坚持要将果园承包。村委会也支持王友,要求李三将果园交由王友。遂形成纠纷。请问:该案应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20-04-21 13:0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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