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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7月份,签订加盟合同,后因甲方前期口头承诺投入和实际投入不符,未能开启店面,并且发现合同陷阱较多,协商多次未果,合同上明确写出甲乙双方并非连锁经营关系,是否适用于特许经营条例的解约方法???

公司企业
2020-06-16 15:37:1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加盟费的金额不大的,可以先和特许人协商处理,能要回的要回;若加盟费金额大,双方又协商不成的时候,我们建议最妥当的是委托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协助处理,在本律师处理的大量案件中,先发律师函进行沟通效果往往比较好,根据专业的法律建议作进一步的处理,尽可能追回相应的加盟费,具体可以详述。加盟费不是绝对不能退还,存在下列情形的,加盟商可要求退费1、加盟商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在提前解约的情事发生后,加盟商可因加盟费对价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还请求权。如加盟商缴纳加盟费后,特许人一直未提供经营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的,加盟商可要求部分或全部退还加盟费。2、加盟商缴纳了加盟费,并且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在经营一定期限后,由于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如特许人在同一地区又允许多家加盟商的,就属于根本违约,加盟商可以要求退还加盟费。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为签订合同前特许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虚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许人的欺诈后才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被特许人可行使返还请求权。通常情况下,加盟后因故不能在开加盟店,要求退还加盟费的,特许商是可以不退还的。但加盟费最终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问题,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违约,加盟合同怎样约定,还要审视特许人是否存在违约、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终决定的。
  • 你好,合同性质是根据合同约定的合作内容确定,如果确实是加盟,即使写着并非连锁经营,也不影响其特许经营的法律性质;在法律上特许经营加盟商没有实际使用对方公司经营资源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冷静期的规定依法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加盟费,这种情况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或者仲裁!
  • 虽然合同表明连锁经营关系,但如果根据合同实际内容可以确定属于特许经营合同的,应当适用特许经营条例的相关规定
  • 要根据你的合同确定是否是特许经营的性质,如果合同的内容涉及特许经营的问题,可以适用特许经营条例解决
  • 可以按照特许经营条例来约束的!
  • 你好,应当可以解约,退款,我代理过这种案件
  • 需要看合同细节,建议您拿合同来我们律所详谈
  • 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不能单纯的看合同名称,需要看是否按照统一模式运作,是否统一操作制作规范等等,建议你添加微信给你看一下是否属于加盟合同
  • 如果是特许经营的话适用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你这个和对方签订时间有些长了。建议你还是及时起诉维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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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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