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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4月我在核工业卫校就读,当时17岁,当晚同学罗某说被人打叫我和2个同学去对方学校理论,一路上罗某还叫了几个社会青年,去到后在他们的寝室找到,后索取医药费100多元一双皮鞋(我不知情)打了对方//几巴掌不构成伤害,后我被捉拿,当时采取 取保候审因为年少不知法 家庭经济困难被迫外出打工 2004年3月在珠海过关时被捉拿,现被监视居住 等候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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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4 13:32: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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