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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婚姻期间他做投资,去银行贷款,我签了字!如果离婚我要负责债务吗?我们结婚期间的房子,店,都是我父母赠送给我的,会被银行强制执行吗?

民事相关
2020-04-20 16:47:4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你的描述,双方在债务签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都无法还款,双方名下的财产都会被强制执行,如果您仍有疑问,欢迎你和我联系,希望能帮助到您!
  • 共同债务,你个人财产也有可能被执行
  • 这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外你是需要负责的,需要你承担责任。
  • 您好,一般来说,既然您签字了,一般来说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 会的,签字是你们共同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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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