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有同居的事实,所以退还彩礼的诉情一般不予支持。同居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的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个人收入归自己所有。
追问:那这个同居关系怎么解除呢,结婚四年来女方身体一直有病一直在看病,而且女方一直不生,四年来一直在医院看病产生的费用怎么处理呢,之前一起做生意时女方从家里拿出三万块钱男方家里拿出六万,后来生意失败没挣到钱,现在离婚女方家里来索要三万块钱和三金,这个男方退换有法律依据吗!
解答:可以起诉解决,三金还在可以退还,三万元如果用于共同生活不予退还。
追问:如果起诉男方是要不到彩礼而且要把三金给女方吗,还有这个三万块钱是不是不应该给女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