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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预情期间,2月就开工了,现在没什么订单,厂里又说放假,周135上班,其他不上班,工资算法,厂里是按单双休轮周算的,就是一月一般在24-25天出勤,比去总工资5000,现在一月上班周135,就是出勤12天,然后就工资5000/25*12就是2400,这样算发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0-04-20 16:42:2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国内的企业单位都执行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加班费一般按下列标准计算:1、平时的工作日加班,公司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作作为报酬;2、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单公司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作为报酬;3、节假日加,须经过员工本人同意,如加班应该按照员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而言,计算加班费时将按照以下的公式:1、平日延时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8x小时数x150%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x天数x200%3、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21.75x天数x3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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