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疫情期间把底薪加提成修改为无底薪,复工之后底薪降低到比当地最低底薪还要低,并且取消了交社保,还取消了所有员工每个月的休息,每天工作时长13小时左右,无条件无理由加班,就说没有完成任务,全程没有任何休息,吃饭时间只有40分钟,

合同纠纷
2020-04-21 14:17:4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