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去年二月我们订婚了,当时礼金两万,同年三月份我们共同在外同居,直到八月份我们回老家,十月检查怀孕并查出患有甲减,十二月流产做了清宫术,今年一月份我脸部被煤气烧伤,后面我们一直吵吵闹闹,现在我们闹退婚,男方说是女方先提退婚,他们两万礼金都要,请问女方该如何维权

婚姻家庭
2020-07-12 21:51:2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同居生活的,不需要全退
  • 男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必定会予以支持: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3)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关于双方未婚同居的问题,这不是依法不返还彩礼的法定事由,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给付彩礼后,要求返还,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关于双方同居期间或同居之前,互相给付的红包、衣物、见面礼等,法院会予以调解,鉴于双方上述赠与,应认定为附带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在结婚目的未实现的情形下应当互相返还。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 男方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必定会予以支持:1)、未办理结婚登记的2)、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3)、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关于双方未婚同居的问题,这不是依法不返还彩礼的法定事由,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男方给付彩礼后,要求返还,应当依法予以返还。关于双方同居期间或同居之前,互相给付的红包、衣物、见面礼等,法院会予以调解,鉴于双方上述赠与,应认定为附带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在结婚目的未实现的情形下应当互相返还。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0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