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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到6月我在山东日照工地上班,结束后,劳务公司说年底结账,我和我家属,分别留了银行卡,我的卡,打进来了,我家属的卡是2类卡,没有转进来,我又报了一张卡,现在已经过去,几个月了,还没有转进来,工资还有5万元左右,老板又不接我电话。注,公司是江苏淮安,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该在哪里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又该在哪里申请法律援助,打官司。是在工作地,还是在公司地,我是一个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我有录音,和工地上,给我们代班的管理,开的有工资条,我其他同事也可以作证,可以拿到录音。现在我父亲生病,急需用钱,这种情况,可以找劳务公司要双倍工资赔偿?我找公司的费用要工资的费用,可以赔偿?主要是我离公司很远有几千公里路。

其它综合
2020-04-19 14:41: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申请法律援助,吴律师。
  • 工伤劳动仲裁申请程序:
    劳动仲裁与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相似, 只是没有那么严格时间和程序的要求, 但也包括仲裁庭调查(举证, 质证), 辩论和裁决等过程.第一步提出工伤申请,第二步工伤认定部门接受申请,第三步工伤认定部门作出是否工伤的认定,第四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第五步由社保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自愿承担,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赔偿发生争议,劳动者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是必经程序。
  • 劳务关系不存在工伤。可按人身损害主张赔偿。
    工伤仅存在于劳动关系中。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动者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讨要薪水的,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 请告知你手里的证据内容来为你分析。
  • 您好,有协商解决吗,详细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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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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