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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在承包土地时有三个人,分别是当事人、妻子、幺儿,之后幺儿娶媳妇和生孩子,在一个户上,儿媳已分过土地。幺儿去世后妻子去世,儿媳妇不赡养因而分户,分户后跟大儿,但是是两个户口簿,因常年卧病在床只有大儿管,因此写下遗嘱所有生、养、病、葬遗产大儿所有。现在土地由二儿媳妇占有,自己去世后,大儿可以申请分的土地吗?或该怎么做

房产纠纷
2020-04-17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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