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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公司,替用工单位代发的工人工资,超过多少需要代扣个税,按劳务费税率扣?

合同纠纷
2020-04-17 23:05: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  工资条上有免税代扣一栏,扣的还不少,‍免税代扣指的是公司从自己的工资中直接扣除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费用。主要指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免税代扣是相对是应税代扣而言的,主要是看扣那部分费用是不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比如有的公司代扣的房租,水电费等就应该属于应税扣款。
    免税是指按照税法规定不征收销项税额,同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应该转出。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扶持或照顾的特殊规定,是世界各国及各个税种普遍采用的一种税收优惠方式。免税是把税收的严肃性和必要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的措施。
  •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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