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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男朋友谈对象期间 我生日他送我的金手链和项链 和给我发的红包 总共价值七八千吧 我没有给他要过 都是他主动给我的 所以他也没有我给他要任何东西的证据 他送我的生日礼物 吵架期间给我要回去了一次 这次给我是他偷偷塞我包里的 我不知道 他也没有证据他给我 在他提出分手后要求我返还 他骂我 骚扰我 威胁我 还找了俺家去了 我把他删了 而且我也不想给他就因为他骂的我很难听 他现在要去报警去我家 我该怎么对付他

婚姻家庭
2020-05-16 21:42:3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骚扰,意指扰乱他人,使之不得安宁。较多的有性骚扰、电话骚扰、短信骚扰等形式。轻则批评教育,予以警告、训戒;情节较重的,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管是否在离婚诉讼中还是在正常生活中,以无理取闹的形式进行骚扰对方都是不允许的,甚至是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1、离婚诉讼期间,被告骚扰原告的,原告可以报警处理。
      2、报警后,警方会有相关的报警、处警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使用。
      3、如果原告无法调取的,可以写调取证据申请书,申请法院调取。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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