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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兰卅的,现房屋拆迁,我们和婆婆户口分开,房子产权证写的公公名字,其余是老公和我共同建的,无证,现要分户,但婆婆不同意,拆迁办说由法务来处理,是这样的吗?

征地拆迁
2020-09-04 22:06: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
  •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 一,拆迁安置时的户口,按规定时限内的在册户口来计算(外嫁女应根据村规民约的约定来执行,各地不同)。当事人可咨询拆迁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
      二,房屋拆迁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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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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