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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一家自称中央级媒体的《整治经济》周刊电话通知我去面试,2002年7月20号我到北京,其办公地点在人民日报对面,而非电话所说报社内。招聘我为湖南首席记者,前提是2万元信誉保证金。周刊主编无非是人报海外版的临时工作人员,并在报社内有一间办公室。首席记者任务是发行,广告和新闻。每年任务完成50万,否则扣保证金···而周刊实质无刊号,无发行量。主编和工作人员一致口径说刊号就快下来,并声称和人报有裙带关系。我见周刊报样以前都挂在《经济时报》,《中华时报》等多家报纸,感觉没有问题,况且主编在人报有办公室。 9月下旬,我借了2万元汇入其帐号,因为主编说没出报的原因是内部整顿,整顿之后开始正式出报。期间我往返北京3次,仍旧没有出报。10月初给我发下他们自制的证件,包括记者证。。 按他们要求,我回到湖南租办公室,招兵买马,用调2万多元,开始前期工作,并焦急等待出报!主编不断往后推迟出报,直到11中旬才出3期报纸便再次停刊。不得已,我决定退出!可是主编没钱退还,从此我便走上讨钱之路。至今去北京三次总算要回15000。但那5千主编扣除,因我发了一片新闻稿。2002年10月,我要求签合同,主编说等2003年1月,在我强力要求下,他没有签字,而且只签到2002年12月的两个月的合同。

刑事案件
2004-05-06 20: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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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