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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了,我发快递时没有实名快递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0-05-26 11:36: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由第三方(如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 快递丢失,如果有保值,则按何值价格赔偿。如果无保值,原则最多只能按三倍邮费价格赔偿。司法实践中,在无保值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所邮物品及实际价格,按原价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一、不知道你否是网络购货所产生的纠纷了,最重要的先让快递公司承认电脑在运输过程存在损失的事实,如先快递书面写电脑在运输过程产生损坏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二、如是网网购,你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卖家再凭你的快递证明要求快递赔偿; 三、快递背面是有一条款说明最高赔偿的金额,这但个条款是否有效也是有争议,因为这是一条格式条款,并且明显加重你的义务。 四、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   对于快递公司丢件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寄件人,可以要求快递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就丢件的行为进行协商解决的,协商无效的,寄件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快递公司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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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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